一、依據
- 桃園市113年度推動科學教育實施計畫。
- 桃園市與張榮發基金會聯合推動科普閱讀動起來活動計畫。
二、目的
豐富學校學生之生活化科學,實踐「讓學習走入真實世界」,以達成「自發、 互動、共好」及「親海、愛海、知海」之理念。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桃園市竹圍國小
四、實施期程
五、實施對象:
以新屋、觀音、大園三區非山非市與偏遠地區之學校,得優先補助,共計十校。
六、實施策略內容
- 結合參訪長榮海事館,規劃科學及海洋教育活動,經審查通過後予以補助。
- 運用教育部(https://outdoor.moe.edu.tw/home/news/list.php)、桃園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https://www.oemec.tyc.edu.tw/Module/Home/Index.php)、桃園市戶外教育資源網絡平台 (http://oerweb.dpps.tyc.edu.tw/)之戶外及海洋教育資源推薦路線、場館或地點,規劃科學及海洋教育活動。
- 學校結合科學資源結合領域課程需要辦理教學活動,鼓勵學生進入場館、認識場館、運用場館資源。
七、補助基準及項目
- 本計畫不予補助資本門,申辦學校應依實施方式編列經費,經費編列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辦理。補助申辦學校之經費,得依序用於下列項目:家境清寒學生參加費用、遴聘師資鐘點費、交通費、材料費、門票、膳費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 每申請單位參與學生數以30人為原則,並得視學校規模與特性,以「班級」、「班群」或「學年」為申請單位,倘有特殊情形者得採「跨年級」方式辦理。每校以補助2萬元為原則,不足部分由學校自籌。
八、申請及審查作業
- 申請期程:各申請案應檢附「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與張榮發基金會聯合推動科普閱讀動起來活動計畫申請表」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格式如附件一、二)等申請文件1式,於前逕送 (寄)(郵戳為憑)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國小輔導室。
- 審查方式:由本局聘請具實施優質科學教育成效卓著之學校校長、教師及專家擔任委員進行審查作業。
- 聯絡人:竹圍國小輔導室主任3835079#610
九、注意事項
- 計畫申請學校應配合參與教育部及本局辦理之相關科學及海洋教育研習、專業社群及成果發表等。
- 因本計畫補助而研發或產生之教材、影片及成果資料等應推廣分享,並無償授權本局於非營利目的之政策宣導、資料庫建構及公共推廣使用。
十、經費請撥、核銷與成果繳交
- 本項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至其他用途,經費之請撥、支用、核銷事宜,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及本市經費節流措施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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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教育活動計畫申辦學校於前將下列成果送至竹圍國小輔導室彙整 (依附件三-1、2成果報告注意事項與檢核注意事項辦理):
- 經費核銷資料:含統一收據、原始黏貼憑證正本及收支結算表 (附件三-3),資料請申請學校主計審查核章。
- 書面成果:計畫、成果報告 (附件三-4)。
- 獎懲建議表 (附件三-5)。
- 電子檔光碟一份(申請計畫、書面成果內容,相片勿壓縮、獎懲建議表)
- 受補助學校應依計畫執行,因故延期或變更地點及行程時,應於事前報知本局。
- 受補助學校未依計畫期限辦理、擅自更改活動地點、未依活動行程表辦理、未提成果報告、經費收支結算表或成果績效不彰者,列為下年度不予補助對象。